2018年,我校將迎來建校六十周年華誕。為了再現(xiàn)辦學歷史、傳承精神文化,全面展示學校六十年發(fā)展歷程,進一步秉承“自強不息、求真務實”的校訓,弘揚“艱苦奮斗、扎根邊疆、自強不息、甘于奉獻”的胡楊精神,現(xiàn)特向全校師生員工、離退休老同志及家屬、校友及社會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資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1.學校各時期的平面圖、實物及校門、建筑物、校園風光照片等。
2.學校各時期的官方詔令、文告、律令、名錄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等史料。
3.學校各個時期的印章、證章及重要報紙、雜志、簡報、批文等。
4.學校各時期重大事件、活動中形成的資料、實物,收到的重要信函、禮品等。
5.學校師生員工,特別是知名教授、校友撰寫的反映在校學習、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憶錄、自傳、逸事等,或口述校史資料。
6.反映學校師生員工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具有歷史價值、時代特征或紀念意義的出版物、印刷品、票證(如早期的學生證、工作證、借書證、畢業(yè)證、入學通知書等)、師生合影照、歷屆畢業(yè)生合影、同學錄、紀念冊、徽標、照片及其他實物等。
7.學校師生員工參加國內外重大活動(包括社會活動、學術活動、重要比賽或評比活動)形成的文檔(聘書、獎狀、證書、通知等)、實物(獎品、紀念品)和照片、攝像等。
8.學校歷任領導、知名教授(專家)任命、聘任、工作、獲獎的重要文檔、論著、手稿、證書,收到的具有歷史意義的信函、禮物,在校期間使用過的有代表性的實物(如教具、教案等),及學習、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歷史意義的照片。
9.上級領導、社會知名人士及重要外賓來校視察、參觀、訪問或講演的照片、記錄、錄音、錄像、題詞、贈送的紀念品等史料。
10.與國內外大學、機構交流合作過程中獲贈的對學校具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資料和實物。
11.新聞媒體對學校重大事件的報道。
12.其他對學校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資料和實物。
二、征集要求
1.提供的圖片、照片及影音等資料,請盡可能附簡要的文字說明:包括時間、地點、事由、主要人物姓名、時任職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等信息。
2.提供的文字資料,請在末尾注明作者和提供者的真實姓名、在校時間、時任職務、現(xiàn)工作單位及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不便提供原件,可提供復印件或學校復印后歸還)。
三、征集方式及寄送方法
(一)接受捐贈。對于愿意把自己收藏的校史資料、實物等無償捐贈給學校者,學校將頒發(fā)捐贈證書,對名貴的校史資料,視其價值給予適當獎勵。捐贈物品所有權歸學校,校史館展出時注明捐贈者。
(二)代管與復制。對特別珍貴的資料、實物,本人(親屬)有保存意愿的,學校檔案館可代為保管、復制,或翻拍后將原件安全歸還本人(親屬)。原件或復制件在校史館展出時將標明物件出處。
(三)出讓購買。對愿意將校史資料、實物出讓給學校的,可與學校黨委宣傳部聯(lián)系,雙方協(xié)商后由學校購買收藏。
(四)文字或口頭提供。撰寫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間學習、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稿,可以紙質或電子的方式寄送給學校。
(五)校史資料持有人可以電話、書信、網上留言或面談的方式聯(lián)系,也可采取郵寄、網上傳輸和直接向校黨委宣傳部移交的方式。
四、征集時間
即日起—2018年5月30日
五、權益維護
1.凡接受捐贈、購買、復制的校史檔案資料歸學校所有,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和提供利用。
2.凡捐贈者享有著作權的校史資料,學校將依法予以保護。捐贈者有特殊要求的,學校將本著對國家、對社會、對個人有利的原則予以尊重。
3.凡寄存學校的校史資料,產權歸寄存者所有,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提供利用。
4.學校對所有征集到的校史資料都將進行登記造冊,永久保存。
六、報送方式
直接報送:塔里木大學黨委宣傳部
郵寄地址:新疆阿拉爾市塔里木大學黨委宣傳部馬麗娟(收)(請注明“校史資料”字樣) 郵編843300,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lián)系人:馬麗娟 0997-4681411
竭誠歡迎并衷心感謝廣大師生、離退休老同志、廣大校友及關心學校發(fā)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校史資料征集活動,提供各種征集線索。
塔里木大學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