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發〔2018〕60號
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優化資源配置,深化實踐育人,培養政治可靠、專業過硬,具有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的復合型應用性高素質人才,推動社會實踐活動向長期化、項目化、陣地化發展,更好的發揮我校在兵團深化改革中的作用,引導師生進一步聚焦總目標,服務南疆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增加大學生實習實踐的實效性、針對性,依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會實踐的意見》(中青聯發〔2005〕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實踐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見》(教思政〔2012〕1號)文件精神,制定《塔里木大學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管理辦法》和《塔里木大學大學生實習實踐補充管理規定》,請遵照執行。
附件:1.《塔里木大學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管理辦法》(試行)
2.《塔里木大學大學生實習實踐補充管理規定》
塔里木大學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