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新兵黨辦發〔2019〕1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和《兵團黨委常委會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新兵黨辦發〔2019〕10號)規定精神,按照《關于兵師團三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進行清理檢查的通知》(兵機管發〔2020〕38號)要求,在2018、2019兩年辦公用房清理的基礎上,學校決定對各單位辦公用房再一次進行專項清理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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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清理范圍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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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范圍:全校各級單位、部門在本通知印發之日實際占有、使用的辦公用房,主要包含領導干部(廳級、處級、科級、一般干部)辦公用房等。
(二)清理標準: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發改投資〔2014〕2674號)和《管理辦法》規定,學校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面積標準及相關規定如下:
1.正廳(局)級辦公室使用面積不應超過30平方米/人,副廳(局)級不應超過24平方米/人;正處級辦公室使用面積不應超過18平方米/人,副處級不應超過12平方米/人;處級以下辦公室使用面積不應超過9平方米/人。
2.從一個門進入與辦公室套在一起的會議室、休息室、衛生間等,不能與其他人共用的,認定為個人辦公室使用面積。
3.領導干部在不同單位同時任職的,應當在主要任職單位安排1處辦公用房;經嚴格審批后,可以由兼職單位再安排1處小于標準面積的辦公用房,并在免去兼任職務后2個月內騰退兼職單位安排的辦公用房。
4.工作人員調離或者退休的,使用單位應當在辦理調離或者退休手續后1個月內收回其辦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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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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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自查整改(2020年10月13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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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各部門對照標準,認真自查清理本部門、本單位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做到邊查邊改、即知即改。整改以調整辦公室為主,窗體頂端
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現使用辦公用房超標的推行合并辦公,將多占的房屋騰出,用于教學、科研。確實無法調整的,可按照工程量最小、改造成本最低、工期最短的原則進行局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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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理情況上報(2020年10月19日-20日)。
學校各單位各部門依據清理檢查整改情況形成書面報告,認真填寫《辦公用房基本情況清查表》,并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將紙質檔(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報至校長辦公室行政科(行政樓319室),電子檔同步發送至郵箱1[email protected]。
(三)學校重點檢查(2020年10月21日-25日)。
學校將派出檢查組,采取現場測量的方式,重點對各單位、各部門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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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各單位各部門主要領導要提高政治站位,對照標準,切實整改,抓好落實,做好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辦公用房專項清理工作。
(二)科學統籌,精心組織。此次專項清理工作政治性強,時間緊,任務重,標準嚴,范圍廣,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指派專人專項負責,精心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專項清理的范圍內容、核算標準及時間安排認真做好工作,做到應清盡清、應退盡退、應改盡改。
(三)嚴明紀律,強化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強化有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責任,做到資料齊全、內容詳實、數據準確、責任明晰、有據可查。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敷衍塞責。
塔里木大學校長辦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