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部門: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辦公地址:新疆阿拉爾市塔里木大學行政樓
聯系電話:0997-4680965
郵政編碼:843300
電子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廣大師生員工和其他社會公眾依法獲取塔里木大學的相關信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之規定,特編制《塔里木大學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將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更新。解釋權歸塔里木大學校長辦公室。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參見《塔里木大學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通過學校主頁信息公開專欄、學校各職能部門、各學院網站、校報等媒體以及其他便于公眾、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曉的形式公開相關信息。
(三)公開時限
按要求公開屬于應當公開范圍的信息,并做好更新工作。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學校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的,可以通過申請程序獲得相關信息。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除外。學校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其他處理。
向學校提出信息公開申請,需填寫《塔里木大學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人可在學校信息公開網頁下載。申請人應向學校提供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工作證),法人和其他組織應提供本機構證明文件(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以此證明身份的真實性(證件可為復印件或掃描電子文檔)。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學校信息公開申請的,受委托人須提供書面委托書。
(一)受理部門
學校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部門:校長辦公室。
地點:新疆阿拉爾市塔里木大學校本部行政樓
電話:0997-4680014
郵編:843300
E-mail:xxgk@taru.edu.cn
學校各單位信息公開申請由各單位自行受理。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學校申請公開信息,應提交載明下列內容的申請表: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有明確的公開申請內容,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稱、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獲取信息的載體形式以及學校提供信息的方式。
一張申請表只能申請一件信息,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
(三)申請途徑
向學校提出申請的,應填寫并提交《申請表》。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學校“信息公開”網上專欄下載電子版《申請表》,填妥《申請表》后將其發送至xxgk@taru.edu.cn。收到自動回復,說明申請遞交成功。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交申請的,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學校受理部門,當場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
4.特別程序。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
學校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可提供電話咨詢服務。
(四)申請處理
學校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進行審查,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不屬于學校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構的,告知申請人公開機構的名稱;
4.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內容的,區分處理,部分公開;
5.《申請表》填寫不完整、不明確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將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
6.同一申請人重復向學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學校已經作出答復的,將不再重復處理。
(五)處理時限
學校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或提供的,將當場予以答復或提供;不能當場答復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或提供;如需延長答復或提供期限的,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或提供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六)特別說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書面申請學校提供主動公開信息范圍以外的信息,將收取依申請提供公開信息的費用,包括檢索費、復制費和郵寄費等。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學校信息公開受理部門未切實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學校監督部門投訴。
監督部門:紀委機關(監察專員辦公室)
辦公地址:新疆阿拉爾市塔里木大學行政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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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843300
電子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